各专业系:
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《关于加强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后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认真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阅与答辩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、总结与资料归档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阅与答辩
根据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时间,答辩时间定在6月10日,详细见学院2015届毕业答辩安排。各系室需完成工作:
1.请指导教师要求学生6月6日前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提交定稿(开题报告和中英文文献翻译没有完成的同学无法提交定稿),指导教师6月7日前完成评审。评阅教师6月9日前完成评审。
2.答辩结束后,学生需按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设计(论文),并在系统中提交论文最终稿。(如毕业设计(论文)无需修改,可不提交论文最终稿)
3.6月11日各系室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和综合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,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“优秀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%以内。
二、杜绝学术不端行为
各系室根据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抽查比例和相关通知于6月5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。同时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文字报告,6月17日前报教学办存档。
三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
毕业答辩结束后,各系室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,由指导教师在本人系统中提交申请(每个专业一名),获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教师即获评为优秀指导教师,6月13日前完成。
四、总结与资料归档工作
1.毕业设计(论文)完成后,各系室及时做好本届毕业设计(论文)总结工作,6月17日前报纸质总结。
2.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成果要按要求装订成册于下学期初报教学办。
特别注意:毕业设计(论文)装订顺序:封面、诚信声明书、评语、任务书、中外文摘要、目录、正文、致谢、参考文献、附录。外文参考文献及译文、开题报告分别装订。图纸单独折叠。
诚信声明书下载地址: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页面右下方,表格下载。
理学院
2015.6.9